【發(fā)稿時間 :2024-12-31】 【作者 :】 【閱讀次數(shù):】
剩余: 0天 0小時 0分鐘 0秒
活動 | 開始時間 | 結束時間 |
---|---|---|
招標公告發(fā)布 | 2024-12-30 | 2025-01-08 |
投標文件遞交 | 2025-01-04 | 2025-01-20 |
各潛在投標人:
現(xiàn)對南華大學雨母校區(qū)三省園7號學生公寓項目代建單位(第二次)招標文件做以下更正:
第五章 代建合同條款及格式(適用非聯(lián)合招標項目)第三部分 合同專用條款 第三部分 合同專用條款
7.6其他義務
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:
1)乙方應遵照甲方的《南華大學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20〕28號)、《南華大學基建修繕工程變更、簽證管理辦法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19〕19號)、《南華大學采購與招投標管理辦法》(南華校發(fā)〔2020〕24號)、《南華大學合同管理辦法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20〕29號)、《南華大學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辦法(試行)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21〕13號)、《南華大學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22〕21號)等文件的規(guī)定進行項目管理。
修改為:
7.6其他義務
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:
1)乙方應遵照甲方的《南華大學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20〕28號)、《南華大學基建修繕工程變更、簽證管理辦法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19〕19號)、《南華大學采購與招投標管理辦法》(南華校發(fā)〔2020〕24號)、《南華大學合同管理辦法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20〕29號)、《南華大學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辦法(試行)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21〕13號)、《南華大學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》(南華政發(fā)〔2022〕21號)等文件的規(guī)定進行項目管理。2)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用水、臨時用電,應裝表計量,并按國家標準付費給甲方。3)乙方應督促各專業(yè)單位做好現(xiàn)場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護工作。4)必須遵守項目所在地的相關制度,服從項目所在地的規(guī)定。5)協(xié)調與該項目工程建設有關的各種關系,費用由乙方或各專業(yè)單位自負。
本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修改,若本公告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,應以本公告為準。
監(jiān)督機構:湖南省發(fā)展改革委(局),電話:0731-89991521。
聯(lián)系方式:
招標人:南華大學
地址:衡陽市蒸湘區(qū)常勝西路28號
聯(lián)系人:楊老師 郭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0734-8281903
招標代理機構: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
地址: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(qū)湘府東路二段199號
聯(lián)系人:李凌寒 楊榮華 邱星云
聯(lián)系電話:0734-8683777,13575117777
電子郵箱:3422240873@qq.com
附件: 變更公告.pdf